学校晨(午)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勤登记制度
发布时间:2020-04-06 11:28:37 浏览次数:


学校晨(午)检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结合当前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学校晨检制度。

一、学生晨(午)检工作制度:

1.每天早(中)上学生进班后,由班主任作为检查人负责进行晨(午)检工作。晨(午)检主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等形式,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立即通知级部、校卫生室及学生家长,同时将学生送医院进行检查确诊。

2.对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进行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本人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有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午)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3.班主任认真填写好晨(午)检统计表签字,由年级负责人交政教处责任人如实填写汇总表,交分管安全领导审核签字后于每日10:00前交校长室。做到认真、细致,无遗漏。

4.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督察。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尽快报告学校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5.病情痊愈,持二级以上医院痊愈证明到学校卫生室开具返校通知单方可回校上课。

二、教职工晨(午)检工作制度

1.办公室高度重视教职工晨检工作,指定专人承担晨检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教职工晨(午)检工作应在每天早上(下午)第一节课前完成。

3.教职工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部门检查人的晨(午)检工作。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课堂,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教职工在校外出现病情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4.对生病请假的教职工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痊愈。

5.各部门教职工晨检记录表由检查人及信息报表人如实填写签字,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1000前交校长室

三、政教处晨检工作要求

1.政教处负责学生(午)检信息报送、紧急情况处理以及和上级主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每天10:00前将各部门晨检统计表汇总后上报学校,必要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及时把缺勤学生人数、缺勤原因等情况登记在《请假登记及病因排查表》上归档。

 


 


学生因病缺勤登记制度

 

学生因病缺勤登记既是学校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的常规工作,又是体现对学生的全面关爱,维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疫情的重要举措,特制订本制度。

一、各班班主任和辅导员认真按照学校晨检工作的要求及时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晨检, 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晨检中学生发现学生有疑似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登记在晨检每日报告本上并及时汇总给学校。

二、学生因病缺课,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

应当及时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作好具体记录,并对学生的病况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以便随时掌握,问清就诊医院和就诊结果做到心中有数。并于次日晨检时一并将追踪到的情况汇总至学校。

三、学生因患传染病而隔离治疗的,班主任及辅导员要对其各方面予以关心。保健老师对学生因病缺课的要对其作好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湖口县第二小学

                                           2020年3月